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六条两款分别回答了"是什么"和"必须吗"两个问题:第一款给出定义,第二款确立强制订立义务,即只要劳动关系建立,就必须以劳动合同加以确认。需要注意三点:一是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书面合同是对既有关系的确认而非关系成立的前提;二是立法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三是未订立书面合同并不必然否定劳动关系,只要具备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等实质要件,仍可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还须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法条术语】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关系成立与内容确定的法律形式。
用工之日: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劳动的日期,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时点。
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用工、具备劳动关系实质要件而形成的关系。
【关键词】
劳动合同定义、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事实劳动关系
【涉及案由】
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劳动合同的双重属性。它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合意,也是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载体——大量劳动标准通过强制性规范直接进入合同内容,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
二、主体特定。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这区别于承揽、委托等平等主体间的合同。
三、"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是强制性义务。建立劳动关系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订;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合同签订在前、关系成立于后。
五、书面形式的强制性与例外。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仍属于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六、二倍工资的计算与例外。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二倍工资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该月实际工作日计算;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订立、因劳动者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订立等情形的,可以不支付。
七、拒签情形的处理。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后又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体现了诚信原则对二倍工资请求的限制。
八、名为其他协议实为劳动合同的处理。以"合作经营""承揽""顾问"为名订立的协议,若其内容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期限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且实际履行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为劳动合同,不支持二倍工资请求。
九、合同名称不影响关系性质。判断是否为劳动合同,应当以协议实质内容和实际履行为准,而非以协议名称或当事人主观表述为准。
【相关案例】
一、指导案例179号(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2-18-2-186-001):聂美兰诉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裁判要点: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5-07-2-490-003:冉某诉重庆某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石柱县某宾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裁判要旨: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是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又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3-07-2-490-004:孙某诉某装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裁判要旨: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自主择业退役军人,具有成立劳动关系的法定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不因其对劳动者身份的认知混淆而免除。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的二倍工资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该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订立的;
(二)因劳动者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订立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第二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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