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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预交诉讼费,律师费与诉讼费的区别

日期:2008年11月17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一、什么叫“预交诉讼费”

在提起一宗民事案件同时,法院会要求原告“预交诉讼费”。诉讼费是当事人交给法院的办理该案的费用,最终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但是根据情理只能由提起诉讼的原告(或反诉原告)预先交给法院,所以叫“预交”诉讼费。如诉讼的结果是原告胜诉,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如被告胜诉,原告已经交付的诉讼费不能退回。

预交诉讼费一方面可以解决法院办案经费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经济手段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而为了防止部分当事人因为没有能力预交诉讼费而打不起官司,法院还有诉讼费的减交、缓交、免交制度。如孤寡老人起诉民政部门不尽救助义务的行政诉讼中,孤寡老人即可申请免交诉讼费。

您的承办律师会帮您算出诉讼费的大概金额,但具体金额应以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为准。

二、律师费与诉讼费的区别

在诉讼案件中(即打官司),律师费由您支付给您的律师,无论案件是否胜诉,均由您自行承担;而如果是仲裁案件,则可以根据双方原合同的约定由哪一方承担。

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办理案件的费用,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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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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