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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的认定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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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服务型行业独资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普通的打工者。在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中负责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去年底公安机关以涉嫌偷税将我和另一位负责人刑拘至看守所。检察院已下达了告知书,今年年初我两人被取保侯审。现案件已交到法院择日开庭。请问下专家,这类案件的定刑标准和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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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犯的认定
游客
1
你可以辩解为“胁迫犯罪”,即收老板胁迫从事偷税行为。
5万元起追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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