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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协会参与签署《深圳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失信主体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

日期:2017年12月19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10月26日下午,在深圳市国税局大楼506会议室,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4家协会负责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失信主体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4家涉税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失信主体的联合监管即日起生效。深圳市纪委派驻第六组纪检组副组长陈鹏,深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长桂乃希,深圳市社会组织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谢清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刘雪生,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彭松林等参加签约仪式。

《备忘录》涉及联合监管宗旨、对象、措施以及实施的方式等,联合监管旨在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完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自律监管,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建立跨行业联合监管机制,促进诚实守信、合法执业,促进社会组织跨行业自律监管深度融合,促进行业廉洁自律。联合监管的对象,为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的机构及从业人员;涉税专业服务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税务总局文件明确的七个方面。联合监管的措施,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三个层次,从降低信用、录入失信名录、纳入黑名单等对应不同的监管措施。联合监管实施的方式,由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牵头,负责发起联合监管,负责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各联合监管成员单位和深圳市社会信用平台,负责提请税务机关实施行政监管。各成员单位固定联系人,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注册税务师协会向联合监管成员单位推送符合实施联合监管标准的失信单位和个人名单信息。成员单位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涉税服务严重违法违规的情况,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备忘录》的签署,四家涉税行业协会统一设立联合监管,使涉税服务市场更加规范化,有助于规范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涉税法律服务,在行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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