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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案辩护

日期:2010年08月06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律渊源】《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是《刑法》关于抢夺罪的规定,需注意的是,该条第二款还规定了抢夺罪向抢劫罪转化的情形。

【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均可构成本罪。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企业、集体、国家等的财产所有权。需注意的是,抢夺罪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而非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等,因此,如果在抢夺过程中伤害他人身体的,会转化成抢劫罪,或者抢夺罪与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是在抢夺过程中,行为人对伤害被害人身体具有间接故意,并伤害被害人身体的,有可能转化成抢劫罪,而如果仅仅是无意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的,不转化成抢劫罪。

【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趁被害人不备,公然夺取其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即采取的是不被被害人本人及第三者立刻发觉的秘密行为;而抢夺罪采取的是仅仅不为被害人本人立刻发觉,而可能为第三者发觉的行为,且该行为实施后即可被被害人发觉。比较典型的案例有飞车抢夺、背后抢夺耳环、抢夺妇女、儿童等体力较弱人士提包等。

【律师辩护浅析】抢夺罪属于“两抢一盗”,属于司法机关严打的案件,因此在辩护方面的空间比较小,律师应实事求是,说服行为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争取良好的悔罪表现,争取法官酌情从轻处罚。

但是,由于抢夺罪一般发生时间比较短,有的仅有几秒钟时间,且发案后行为人会快速逃跑,所以旁观群众认错人,办案民警、治安员抓错人的几率也较其他案件高,所以本律师办案过程中也确实发现曾有冤假错案,因此,律师应认真负责、积极办案,为被蒙冤的客户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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