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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6名区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案件执行过程

日期:2009年05月27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5月26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邀请6名区人大代表,随同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参与并见证了两宗案件的执行全过程。此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见证执行”活动是广东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目的是深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法院执行工作,进而更加关心和支持执行工作,从而进一步扩大自去年8月以来统一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影响。

第一宗执行案件是一宗经济补偿金争议纠纷案,被执行人龙岗煌发时装厂因解除与申请人邓某某的劳动关系,被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邓某某2140元经济补偿金,被申请人却未按裁决履行义务。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邓某某的执行申请后,依法定程序前往工行龙岗支行查询、扣划资金。经查,被执行人账户内尚有足够金额,执行法官履行一应手续后,便将其账户内相应金额划入法院账户。人大代表们了解到,虽然此案涉及金额不大,但被执行人若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便必须依法强制执行,且执行程序不能有丝毫打折。

第二宗执行案件是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人大代表们现场见证着案件执行的每一个环节,不时向法官提出各种问题,法官们逐一进行解释,让代表们明白,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人大代表们表示,亲眼目睹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使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多了一层真切体会和感性认识。

观点:

在我国的司法领域,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执行难的问题。这个问题长时间困扰着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到目前为止还未找到有效解决办法。

此次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案件执行过程,一方面使其能够更好地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从而对执行工作的难处有所体会;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

但是,人民代表大会以此种方式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应加强定期检查监督工作,并且,此次人大代表参与见证的执行案件都是较为简单的案件,必须对较难较棘手的案件作一定了解,并从实际出发,思考如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只有这样,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案件的执行过程才具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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