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深圳市龙岗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主要农产品质量符合民生净福利标准

日期:2009年05月12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民以食为天,食品质量安全是维系百姓生命健康及社会稳定的第一要素。

                                                 ——深圳龙岗律师

5月11号,深圳市龙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动员会召开,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针对当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深圳市龙岗区领导张备、傅新江、熊小平出席动员会。

会上,来自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工商分局、龙广市场公司的负责人分别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了发言,深圳市龙岗区内部分企业代表与农林渔业局签订了责任书和承诺书。据介绍,近年来,深圳市龙岗区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深圳市龙岗区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7.03%,畜产品“瘦肉精”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9.98%,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8%以上,全部符合民生净福利指数要求。

即将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将推进建立以“一二三四”为主导的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体系。就是要明确一个监管对象食用农产品,把监测和监管二个体系有机的统一起来,加强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环节的检测与监管,建立和完善专家联席、部门协调、责任承诺和行政执法四个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无缝隙”管理,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深圳市龙岗区区长张备提出,要把龙岗食品安全标准提升至安全生产标准级别。张备要求全区各街道及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感与紧迫感;要明确任务,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住重点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全力推动“无缝隙”监管体系建设;强化预警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水平;要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年专项活动;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领导。

观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质量安全当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体现了政府对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视与保护。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对加强监管食用农产品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工作体系,表现了政府对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防止作假现象,以使政府和百姓获得真实的信息,以期做好进一步的改善工作。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