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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008年亮点回顾

日期:2009年05月04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2008年,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公正执法,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发展,争创一流业绩,各项工作亮点纷呈,为促进龙岗区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全市基层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中,该院再次获得总分第一名,连续两年获得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2009年2月,该院又荣获了2007-2008年度“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亮点回顾

亮点一:推行“阳光检务”

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

在全市首创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让人大代表了解检察机关对案件处理的决策过程。目前,已邀请人大代表6人次列席4次检委会。以无记名问卷调查方式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

刑事案件网上告知。

把依法可以公开的办案信息和有关诉讼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公布于检察网站,使诉讼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展,为案件律师和当事人提供网上查询和法律咨询月均360余次。

举行案件听证会。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担任听证员,举办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合理吸收人民群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的表达权和参与权。

实行人民监督员和自侦案件回访制度。

依靠外部和内部的双重约束促进执法公正,已回访的19宗案件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召开以“阳光检务的实践和探索”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并启动首届“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建设检务公开大厅、门户网站、政法业务共享系统等三大平台,为群众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大开方便之门。

亮点二:履行监督职能

该院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去年,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份,公安机关采纳该院建议后立案5件;向有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10份。

亮点三:情系民生办实事

该院制定了《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请对在押人员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罚意见的实施办法》等,同时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申诉认真疏导劝解,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此外,该院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由坐堂接访到登门探访,所有信访案件都按法律程序办结。该院积极服务基层,帮助挂点小区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援建图书馆和监控设备,党员开展“一帮一”心连心活动,主动解决辖区群众的实际问题。

亮点四:打造高素质队伍

通过举办思辩大赛,全体检察人员受到深刻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时,该院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在此基础上,该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省级、市级理论研讨会上有33篇论文获奖。所申报的《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研究》入选2008-2009年度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是深圳检察系统唯一入选的调研课题。该院被评为2006-200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此外,5名检察官在全市检察系统四个“十佳”业务竞赛中脱颖而出,获得“十佳”荣誉称号。有9位同志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达64%。

亮点五:文化建设枝繁叶茂

该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拔河、登山、游泳、篮球比赛及摄影、演讲等活动,增强了检察人员体质,陶冶了情操。在深圳市检察系统第四届(田径)运动会上,该院囊括15个单项比赛项目中的5项冠军、两项亚军和三项季军,在9个参赛团队中勇夺团体总分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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