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议事规则 内部相关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

日期:2009年04月21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整理 | 字体:

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这是议事规则实行20多年来首次进行修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实行以来,总体上适应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需要。同时,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也需要进行适当修改完善。

从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看似细微的细节修改中,人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其中蕴含的重大意义。“议事规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程序性规定。它的修改是从程序上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进行规范,同时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列席本次常委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林荫茂说。

为了便于常委会讨论议事,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对在常委会会议上发言的要求、安排等予以明确,增加规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安排对有关议题进行审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求发言的,应当在会前由本人向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由会议主持人安排发言顺序。”

同时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在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上临时要求发言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始得发言。在分组会议上要求发言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即可发言。列席会议的人员的发言,适用本章有关规定。”

此外,修正案草案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时间修改为:“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在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第一次发言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对同一问题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通过规则的修改,给参会的所有人发言的机会,保障了每个人的发言权利,而且可以有效防止发言“跑题”。

 “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还增加了,‘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记录,经发言人核对签字后,编印会议简报和存档’的规定。我认为这条内容增加得非常好。”林荫茂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些年一直采取这样的做法。这次用规则规定下来,我认为是对常委会会议发言人的尊重,并且用签字、存档这样郑重的形式予以确认,更赋予了参会人员议事的庄严感和使命感。”

修正案草案将列席人员的范围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林荫茂说:“按照原先的规定,有些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和常委会的副秘书长不能参加常委会,但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参与了法律的起草工作,比较了解情况。修正案草案放宽了列席人员范围,让他们参加议事,对提高议案审议的质量有很大帮助。在会议上他们可以了解更多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便于进一步对草案进行修改,同时也可以对参与起草的法律在会议现场作出一些说明。”

“这对于地方人大的议事规则调整也具有指导意义。”林荫茂说,“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进一步放宽列席人员范围,拓宽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议事规则规定:“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近年来,常委会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每次常委会都邀请有关代表列席会议。根据这一做法,修正案草案将“必要的时候”删去。

原议事规则只规定了任命案,没有规定免职案。修正案草案改规定为:“任免案应当附有拟任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任免理由;必要的时候,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

“任命案中说明原因。同样,免职程序也要有免职的原因说明,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任免案。议事程序就是在这样细微的字里行间中发生着重大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说。

观点:

人大常委会对议事规则的修改,是从细节上对中国根本政治制度进行完善,对更多的细节问题进行规范,是个极大的进步。此次议事规则的修改促使内部程序进行了改善,体现了对列席会议的每一位人员的尊重,同时也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内部的民主。

但作为普通百姓更加期待与关注的是人大常委会内部议事规则修改之后能否更加为民着想,能否真正代表人民,因此,即使议事规则对相关内部程序进行了规范,更主要的还应是如何扩大更大范围的民主,最终为人民创造更多的利益。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