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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快审快结

日期:2009年03月14日 | 来源:深圳龙岗新闻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整理 | 字体:

“法院能否加大执行力度,帮我拿到执行款项。”昨天上午,龙岗区法院举行“直通车”接访活动,区法院领导和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参加了“直通车”活动,认真听取来访者所反映的情况,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第一位来访者首先反映了有关自己案件的执行情况并得到现场解答。

据悉,这位来访者所反映的是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案件,蓝×威、钟×珍诉庄×阳、王×凤股权转让纠纷一案,龙岗法院于2008年11月3日立案执行。根据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庄×阳、王×凤应支付蓝×威、钟×珍土地出让金人民币245448元、利息16494元及案件受理费5229元。执行过程中,龙岗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庄×阳、王×凤发出执行裁定和执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经向国土、车管所、银行等部门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申请执行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一处财产线索:南山区西丽的一处房产,但由于该楼没有办理房产证,无法确认产权,故未能处理。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一直未能成功拘留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后来又多次提供线索,但经查实,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为来访者的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结。

龙岗区法院副院长张晋村在听取了来访者的情况后,要求法院办案人员多与当事人勾通,说明办案进展,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抓紧时间实行执行,帮助来访者早日拿到执行款项。

第二个来访者所反映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据悉,原告深圳市广×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龙岗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71294元。原告认为被告经营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要求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龙岗法院成功查封了被告的银行存款47162.70元。来访者称“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法院对该案快审快结。”听完来访者所反映的情况,龙岗区法院副院长张晋村认为,法院案件比较多,也有一定的法定程序,案件处理时间有点长,希望能够理解,不过请放心,法院将加大调解力度,通过调解方式尽快结案。

第三位来访者反映的是劳动争议纠纷案,原告王美莲诉被告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深圳宝丽华绅浪服装研究中心、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绅浪花服装专卖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王美莲提出诉请:1、被告连带支付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1230元;2、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328元;3、被告连带支付加班费差额32855元及25%经济补偿金8213元;4、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0670元。王美莲称因家庭生活困难,要求法院快审快结。针对王美莲提出的要求,张晋村给予了回复。他说,法院要在充分了解各方的情况和诉求后,尽快依法给予判决,尽快结案,让打工者早日拿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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