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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基层社会治理蹄疾步稳 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日期:2021年01月22日 | 来源:深圳侨报 |  作者: | 字体:


龙岗区坚持党建引领,带动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图为小义工清扫垃圾。

  基层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十三五”期间,龙岗区基层社会治理事业取得了质的飞跃: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每一栋楼、每一间房屋愈发平安宜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交卷”,社会风气持续净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蹄疾步稳,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日趋完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之下,500万龙岗市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坚实基础。

  夯实平安稳定基础  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网格安,则基层安。作为人口大区的龙岗,城中村广布、出租屋量大面广的现实决定了网格管理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十三五”期间,龙岗区将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网格下移,持续深化网格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网格事件月报制度,每月对网格员采集的问题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指引、督促相关部门和街道分类分级对隐患进行整治,有效激发网格管理的活力,提升网格管理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9年开始龙岗区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深入开展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在分类分级管理之下,龙岗区通过建立“一把手工程”、“大兵团”作战、“扫楼”行动、“动态评级”、“清单式”管理等机制手段,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和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排查和处置,为全区平安、安全、和谐作出了重大贡献。数据显示,自出租屋分类分级工作开展以来,龙岗区已完成建设任务的近7万栋出租屋内的矛盾纠纷、刑事治安总警情、消防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同比大幅下降,接触类案件几乎为零。其中,2020年全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为历年来最佳形势。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三年来龙岗区严格落实“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线索办理、依法严惩、铲除土壤、提升治理、群众评价等工作重点,坚持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斗争整体成效。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岗区共破获涉黑恶九类案件1943宗,抓获涉黑恶九类案件嫌疑人7410人,刑事拘留4226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打掉涉黑恶九类犯罪团伙455个,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提高了群众安全感。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群众幸福感明显增强

  基层党建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具有突出地位。“十三五”期间,龙岗区不断织密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社会治理开展到哪里,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不断推进党建向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住宅小区等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延伸。据统计,目前全区共建立住宅小区党组织802个,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6%,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正日益完善。

  与此同时,为了鼓励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有所为,龙岗区探索建立以群众自治为主体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将工作重心从党委政府解决居民各类问题,转向建立居民自治机制、深化居委会与“两代表一委员”沟通机制等,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常态化。例如,由区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提出的“代表议事会”制度,在其施行的前4年里共协调处理民生实事超400件,办结率达90%以上。

  另外,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治安防范、消防救援、公共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龙岗区专门制定了62项考核指标,由各街道考核委员会每半年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物业小区考核一次,以此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尤其是参与小区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工作,从而实现小物业撬动大治理。

  市民期待

  通过这几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龙岗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了明显好转。希望接下来相关部门能够继续咬定青山不放松,“扫”出一片风清气正的好风气。

  ——龙城街道居民 秦俊华

  这几年,通过持续不断地软硬件投入,城中村的居住环境有了显著提升。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继续抓好城中村的治理,让城中村也能像花园小区一样宜居。

  ——龙岗街道居民 曾亮

  近年来,街道、社区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搭建了许多平台,创造了许多沟通交流的渠道,也使得不少矛盾纠纷得以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希望接下来各级党委政府能够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更大的舞台,发挥更大作用。

  ——吉华街道居民 李明月

  代表声音

  交通是城市的血管。以我所在的吉华街道为例,城市交通建设欠账太多,承接大布吉片区的交通要道布沙路三联桥、通往甘坑客家小镇的秀峰路等道路安全隐患重重;对三联片区至关重要的三联路、三联南路、布李路、惠民大桥等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严重影响了该片区群众的交通出行和产业发展。希望新的一年里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有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推进龙岗交通事业发展,提高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区人大代表 徐敏金

  社会治理应是多元共治,各类治理主体平等参与社会事务。龙岗应在不同领域和层次扩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建立完善群众参与法规评价的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同时,要积极为基层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提供机会和场所,通过旁听会议、随同检查等方式,广泛而深入地组织群众参政议政,提升其参与热情和参与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使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和回复,推进问题解决在基层。

  ——区人大代表 张海威

  社区是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合理的社区面积、清晰明确的社区边界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支撑,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社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根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五类社区等级,综合考虑实际管理人口、建成区面积、管理房屋数量、辖区企业数量,以及人力资源、财政保障等指标,开展社区资源统筹配置试点改革。

  ——区政协委员 吕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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