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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岗区首宗涉黑案终审定音

日期:2021年01月06日 | 来源:深圳侨报 |  作者: | 字体:

  近日,由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李威龙(绰号“龙哥”、“河南龙”)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岗区首宗涉黑案终审定音。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威龙自2006年开始在龙岗区横岗同心宾馆担任“内保”头目,先后纠集王雨(在逃,另案处理)、刘建军、黄杰、贾发明、苏显坤等人作为手下,在横岗街道一带逞强斗狠,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建立以李威龙为组织、领导者,统一指挥,骨干成员稳定、层级结构清晰、人数众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内通过约定俗成的规约纪律进行管理,后逐渐形成了一些书面的管理制度。

  2007年8月,李威龙带领同心宾馆“内保”人员对欢乐世界KTV的肖某等人实施殴打致人轻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之后,李威龙先后接手控制了位于横岗街道的同心宾馆(后更名为同心夜总会)、东方魅力休闲会所、皇家尊爵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实施组织卖淫、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同时运用暴力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还向该区域内从事眼镜等行业生产经营的群众收取保护费,通过种种方式获取了大量非法利益。

  该犯罪集团由方明、李伟华等对卖淫场所进行统一管理,由贾发明、苏显坤、杨绍华等“内保”人员充当打手,对各场所实施统一非法保护。只要是组织利益相关的事件,李威龙都事先部署,作案工具统一保管,团伙成员共同出力,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影响了横岗街道等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其中,仅组织卖淫一项,2019年5月22日晚,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对同心夜总会、东方魅力休闲会所、皇家尊爵夜总会进行突击检查,抓获多名被告人,并查获卖淫人员共计38人。经对缴获的收银台电子账单进行审计,自2012年3月至2019年5月,三家夜总会营收共计146771885.4元,获取非法利润共计32648967.11元。

  2019年5月22日,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积极协调及指导下,深圳市公安局出动1200余名警力组成的专案组,联合柬埔寨警方在境内外对李威龙涉黑专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李威龙集团也因此成为龙岗区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被铲除的首个涉黑犯罪集团。

  随后,龙岗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储存弹药罪、重婚罪等多种罪名,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李威龙等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5年至1年6个月不等。其中,判处主犯李威龙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5005万元。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认为,龙岗区人民法院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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