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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解析】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

日期:2026年03月14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 | 字体:
1、法条原文: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法条概括:有期徒刑的期限

3、条文理解:

(1)有期徒刑的一般期限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这是有期徒刑的一般规定,适用于绝大多数犯罪的量刑。

(2)死缓减刑后有期徒刑的例外

第五十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期限为二十五年,超过一般有期徒刑上限,属于特别规定。

(3)数罪并罚有期徒刑的例外

第六十九条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也超过一般有期徒刑单罪上限(十五年),属于数罪并罚的特别规定。

(4)有期徒刑的适用

有期徒刑是刑法中适用最广泛的主刑,绝大多数分则罪名均设有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从六个月到十五年的跨度,为量刑提供了充分的空间,以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4、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有期徒刑量刑的基准刑和调节幅度有具体指引,是法院量刑的重要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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