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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五批)

日期:2025年03月20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5年第5号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要求及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五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五批)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gg/art/2025/art_4948c07d3d9146db9811f2a404c28e3f.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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