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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检察院:“告知系统”日平均查询量逾470人次

日期:2008年12月03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整理 | 字体:

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以及案件关联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该区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信息以及办案动态。龙岗区检察院自主开发的“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开通两年多来,日平均查询量逾470人次,目前共有普通用户230人,律师用户115人,广受好评。

近年来,龙岗区检察院年均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始终位居全国基层院前列。为推行检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该院借助互联网这一平台自主开发了“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告知内容包括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件的受理时间、现办理阶段等。

2006年4月,“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正式开通,规定只有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被害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才有权查询。他们只要登录龙岗区检察院龙声网,输入专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就可以远程查询与本人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具体内容和目前办理情况,还可以网上预约阅卷、会见案件承办人等诉讼活动。2006年8月,该系统采纳深圳市律师协会的修改意见,在升级版中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和律师专用账号,使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查询。

龙岗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捷介绍,有了“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检察人员一旦出现违法超期办案,就会面临诉讼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的投诉。这种自加压力的检务公开方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蔡体法律师、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孟西律师表示,这套系统解决了律师查案难、查案烦的问题,进一步保障了刑事案件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律师办案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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